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紅到海外! 韓翻拍「我可能不會愛你」

偶像劇我可能不會愛你3年前播出造成轟動,締造高收視率,劇中林依晨和陳柏霖,更一同敲響金鐘。陳柏霖飾演的大仁哥守護女主角程又青15年,貼心暖男的角色,深受女性觀眾喜愛。
這回傳出韓國將翻拍我可能不會愛你,預定明年在韓國播出,男女主角傳出鎖定的,就是高人氣的全智賢和蘇志燮。
全智賢在來自星星的你中,飾演大明星千頌伊,雖然表演誇張搞笑,但自然流露出的傲氣,也讓我可不會愛你金鐘獎編劇徐譽庭看上,點名她就是韓版程又青。
至於男主角大仁哥,則是點名當紅的蘇志燮,雖然他比台版「大仁哥」陳柏霖大6歲,不過熟男味濃厚,成熟版的大仁哥想必到讓觀眾耳目一新。
近來韓劇當道,版權頻頻開出高價,不過台灣戲劇也不惶多讓,當年創下高收視的我可能不會愛你,在韓國翻拍,想必又會締造出驚人收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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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離婚如何爭權益? 呂秋遠教你14個字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離婚如何爭權益? 呂秋遠教你14個字

「律師,請你幫我看看我的離婚協議書。」她說。

她看起來大約三十餘歲,先生在外商公司工作,兩人已經結婚十年,有個九歲的孩子。

「喔?為什麼要離婚?」我問,先把離婚協議書放一邊。

「因為他想要離婚,已經跟我談半年多了,這是他丟給我的協議,我已經修改過了,但是還是覺得哪裡不對。所以我希望你可以幫我看看。」她說。

「所以,你同意離婚?」我問。

「沒辦法。他既然想離婚,態度堅決,我也只能同意,不然家裡一直這樣也不是辦法。」她無奈的說。

「沒有外遇?沒有家暴?沒有婆媳問題?」我追問她。

她搖搖頭,「都沒有。至少我不知道。」

我把離婚協議書重新翻開,「孩子的監護權他願意給你,很好。他願意一個月給你四萬元,很好。你們有兩間房子,他願意給你一間,也很好,但是貸款要你付,不太好。」

我自言自語完了以後,問她一句話,「條件看起來還可以,你不滿意什麼。」

她看起來很茫然,「我也不知道這樣算是好不好,但是他一再跟我說,這樣已經很好,他不會再讓步。」

我冷笑,「他太小看我,我來幫你修改。」

我把會議室的電腦打開,直接拿她的檔案修改。「首先,我要他把你媽給他買第一間房子的頭期款三百萬元還給你。其次,我要他幫你付第二間房子的貸款。第三,關於扶養費,我怕他以後不付,所以要增加一個條文,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要一次支付,我算算到孩子成年,應該有差不多七百萬元,所以我希望可以設定第一間房子的抵押權。」

她目瞪口呆的看著我修改。

「好了!這就是新版本。」我儲存檔案,把隨身碟交給她,大約花了五分鐘。

「我覺得他不會同意耶!」她憂心的說。

「他會同意。」我還是冷笑,「因為某一句話,等他簽名以後,我再告訴你為什麼。」

她點點頭。

「記得喔!我沒有同意之前,你不可以簽字離婚。」我叮嚀她。

兩天以後,我收到她的訊息。「律師,我先生看了以後,勃然大怒。但是他最後退讓,第二間房子可以幫我付貸款,只是每個月只能給我三萬五。」

我迅速的回應,「免談,叫他去吃屎。」

螢幕那端沈默了一下,我猜她哭笑不得。

十分鐘以後,她回傳了新訊息,「他說,他忍痛答應我維持四萬,但是三百萬不用談,抵押權也不可能。」

我微笑,「回他訊息:老公我要跟你在一起一輩子。」

螢幕那端又沈默了,她肯定懷疑我是神經病。

又隔了幾分鐘,「他說,三百萬可以,但是要等到賣房子以後才能給。抵押權可以考慮。」

我開始大笑,「不答應。你跟他說,請照你的版本簽字,否則我們之間就這麼耗下去好了。」

她似乎已經知道我無可退讓,「你真的要這麼強硬嗎?我覺得已經很好了。他對我咆哮,說他不想談了。」

「不夠好。我要你堅持到最後一刻,順便跟他說,契約要公證,以後可以直接強制執行,而且請他付公證費。」

我感覺到她打字的速度在顫抖。「我知道了,聽你的。」

令人尷尬的三十分鐘過去了。

「他全部同意。謝謝你,律師。」從字跡就看得出來,她很開心,「其實他心早就不在家裡,我覺得離婚也沒差,但是我希望小孩可以有好一點的照顧,如果不是你,我根本沒有能力處理這件事情。」

我看著她的訊息,沒有答腔。

「律師,我現在沒有能力報答你,等以後有錢了,我再謝謝你。」

我迅速敲打鍵盤,「不用。照顧好自己跟孩子。」

「可是我可不可以問你一個問題?我老公剛剛歇斯底里,讓我覺得幾乎不可能繼續下去。我想請問你,為什麼你覺得他會讓步?」

「比較急的人,就得付出最大的代價。」我打了這幾個字。

離婚,就是如此而已。(本文摘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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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有薪產檢假 明天起就能請了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有薪產檢假 明天起就能請了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昨天經總統公布,有薪產檢假五天、有薪陪產假五天同步上路;其中,陪產假由三天增為五天,若是剛生產完還在期限內,丈夫有機會再多放兩天假。
  • 新修訂的性平法包括女性勞工懷孕可享有薪產檢假5天,若每次產檢花半天,足夠應付10次產檢需求,估計每年有14.1萬人受惠。圖為孕婦產檢。(資料照)
    新修訂的性平法包括女性勞工懷孕可享有薪產檢假5天,若每次產檢花半天,足夠應付10次產檢需求,估計每年有14.1萬人受惠。圖為孕婦產檢。(資料照)
新修訂的性平法還包括女性勞工懷孕可享有薪產檢假五天,若每次產檢花半天,足夠應付十次產檢需求,估計每年有十四.一萬人受惠。

陪產假由三天增為五天

而女性在卅天半薪病假外,也再增加三天半薪生理假。收養未滿三歲兒童,法院要求試養的「先行共同生活期間」也準用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包括可領取育嬰津貼。
此外,僱用兩百五十人以上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托兒措施。就業歧視罰則也由現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提高到卅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勞動部表示,這次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十一月廿一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昨天由總統公布,十三日(公布第三天)實施。其中,陪產假今年九月底已改為可在分娩及前後共十五天內請假,若到實施日還在十五天期限內,就算已請完現行規定三天陪產假,說不定還有機會再請兩天假。
勞動部推算,陪產假增至五天,有十七.四萬人受惠,再加上未來全面週休二日,連同前後週休可連休九天。

週休二日拚最快2016年實施

另一方面,估計還有三百四十萬勞工尚未「週休二日」,勞動部近期持續邀集勞、資、政、學各界會商,預計最快年底前可將法案送交行政院,希望明年上半年完成修法,二○一六年實施。
現行正常工時「兩週」八十四小時,可望修改為「每週」四十小時,由於勞基法另有兩週彈性工時規定,勞資雙方可以產業需求自行彈性調整;國定假日除勞動節,會調整到與軍公教一致。
另外,加班時數也會配合調整,現行每月最高四十六小時可能最多增至六十小時,不至於觸犯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過勞)參考指引認定的每月加班七十二小時警戒值。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這些富豪,都超級低調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每次擁抱都要超過20秒!快樂情侶都有的7個好習慣


成功的企業家,高調or低調?
中國首富馬雲最近旋風訪台,留下了許多名言、觀念。像是「很多聰明的員工念完MBA之後都傻了」這類勁爆發言,同時也向台下的大老們喊話要多給年輕人機會。年僅五十歲的馬雲,靠著電子商務竄起快速,已是全球焦點人物,但像他這樣的富豪,也有不少人選擇過著低調的生活。
DailyView網路溫度計今天就換種方式,用網路聲量最低、被討論次數最少,找出富比士雜誌公布2014五十大台灣富豪當中,在網路上卻都無聲無息的低調富翁!
image source:woshipm
馬雲
富比世No.36:束崇萬
束崇萬先生是創見(Transcend)的創辦人,本來在惠普擔任韌體工程師的他,於1988年創立了創見資訊,一開始主要投入雷射印表機的中文驅動軟體,後來專攻記憶體模組,時至今日,創見已經有完整的產品線,包括隨身碟、硬碟、記憶卡等等,在全世界13個國家有子公司,員工超過2400人。

富比世No.33:林耀英
46歲才創業,如今是台灣光學產業龍頭大立光電董事長的林耀英先生,他的故事卻也很少人知道。在三十幾年前,當時的光學產業都仰賴玻璃,林耀英卻打破傳統,勇於冒險,投入塑膠鏡片的打造,果然一舉成功,也才有今日的大立光電。
大立光電的股價如今已經衝破2200元,股王中的股王。
富比世No.32:王文杉
年僅四十出頭的王文杉先生,是聯合報創報人王惕吾的孫子,是這十位富豪當中年紀最輕的一位。
八卦是他曾經與女星陳德容交往過,目前王文杉先生未婚育有一子。近日來比較大型的公開行程是出席經濟學家皮凱提來台灣時的論壇,他在活動中也談到台灣貧富差距越來越惡化的問題,急需解決。
image source:chinayes
image source:pixnet
image source:worldjournal
富比世No.27:蔡其瑞
蔡其瑞先生擔任總裁的寶成集團,是全球最大的鞋業製造商之一,早期靠著幫Adidas代工的寶成,打開了國際市場。
近年已經將事業逐漸交棒給女兒蔡佩君,蔡佩君是蔡其瑞在四十歲才生的長女,今年年中寶成發生大罷工事件時,都可以看到她穿梭協調的身影,而這位台灣鞋業大王也轉居幕後。
富比世No.24:陳永泰
去年卸下震旦集團董事長的陳永泰先生,小時候家境困苦,還曾經擺過地攤、當過小販,二十九歲創立了震旦行,一步步成為了辦公家具的龍頭。
陳永泰喜歡骨董,收藏古玉、佛像多年,也曾經公開分享過他買賣古董的經驗。
富比世No.19:徐乘
徐乘先生是徐福記糖果的總裁,也是早期就到對岸打拼的台商之一,當年因為台灣的人力越來越貴,砂糖、水果等原物料的成本也提升,於是徐家兄弟決定進軍大陸市場,結果事業經營得非常成功,產品很能被消費者給接受。
就連鴻海總裁郭台銘2008結婚的時候,喜糖都是用徐福記的。
image source:he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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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比世No.16:鄭信義
鄭信義先生是長春化工集團三位創辦人之一,長春化工是國內相當大的化學工業集團,但平時不論是集團或是集團的負責人卻都非常低調,外人很少聽過他們的故事。
台大化工系正在動工的化工館,耗資三億,就是鄭信義先生捐贈的,據說平時中午都吃公司自助餐的他,捐錢卻不手軟。
富比世No.16:林書鴻
同樣為長春集團三位創辦人之一的林書鴻先生,與前述的鄭信義以及已故的另一位廖銘昆當年是台北工專的同學,當年拿出150元美金出來創業,如今整個長春集團營收已經超過兩千億,但因為集團的股票沒有上市,所以相關的新聞或報導非常的少。
而林書鴻先生也已經在去年底交棒給已故創辦人廖銘坤的長子廖龍興接掌董事長。
富比世No.6:羅結
羅結先生是正新橡膠集團的董事長,出身於貧困的佃農家庭,學歷也只有小學畢業,最早在彰化賣蜜餞,後來奮發圖強,投入輪胎業,成立了正新輪胎,一步步的打造輪胎王國,目前身價四十六億美金,2014評比為台灣的第六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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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比世No.5:林堉璘
富比世No.5:林堉璘
或許聽過林堉璘的人不多,但大家一定都聽過帝寶吧?林堉璘先生就是宏泰建設集團的董事長,堪稱是台灣的房地產天王,鼎鼎有名、住著許多名人的帝寶就是出於宏泰集團之手。
林堉璘也是三重幫的代表人物之一,胞弟林榮三是自由時報的創辦人,也是台灣富比世十大富豪之一,可見家族的實力。相當低調的他,總資產根據富比士的估計達到六十億美金,名列台灣第五位,與郭台銘相當,但是根據網路溫度計的調查,他的網路聲量卻不到郭台銘的百分之一,登上「最低調富豪」當之無愧!
image source:pixnet
這些富豪,都超級低調
這十位富豪,是在富比世富豪榜中,網路溫度計綜合網路曝光度、網友討論量的「網路聲量」最低的十位,找出來的低調富豪。
不像是台灣首富的蔡衍明先生、第二名的魏家兄弟、第三名也是最近剛過世的蔡萬才先生、第四名的鴻海總裁郭台銘,都是家喻戶曉的風雲人物,這十位富豪選擇低調的經營自己的事業,鮮少成為媒體或是網路討論的焦點,但卻也都是擁有上百億的身家。
或許是個性使然,或許是低調對事業更好,這些老闆們經營哲學與人生哲學,也相當值得學習。
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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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愛的抱抱 有助對抗流感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愛的抱抱 有助對抗流感

我們都知道擁抱能讓人發自內心感到溫暖,不過根據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的新研究,這種感覺竟然真的能夠抵擋壓力,並保護免疫系統。

壓力會削弱人體免疫系統,是眾所皆知的事實。澳洲新聞網(News.com.au)報導,在這項研究中,科學家想要知道,那些容易受到人際衝突壓力所引發的疾病而感染的人,是否也可以透過比較像是社會支持的擁抱行為來免於感染。

研究的主要執筆人、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心理學家柯恩博士(Dr. Sheldon Cohen)透過聲明說:「我們知道,常和別人起衝突的人,對感冒抵抗力較差。我們也知道,自稱獲得社會支持的人,部分免於受到心理狀態壓力影響,像是沮喪和焦慮。」

「我們做了測試,看人們感知到社會支持是否具有同等效果,能讓我們免於易受壓力引發的疾病侵害;同時,也想知道獲得擁抱是否也部分被認定為得到支持的感覺,能幫助1個人免受感染。」

實驗找來超過400名健康成人,請他們填寫有關他們感知社會支持的問卷,並每晚進行電話訪問,為期2週。

實驗對象被問及他們遭遇人際衝突的頻率,以及當天是否有獲得擁抱。

接著,研究人員讓實驗對象暴露於常見的感冒病毒下,並觀察他們是否有受到感染的跡象。

他們發現,社會支持感知及較為頻繁的擁抱,能減少和遭遇人際衝突有關而感染的風險。

不管他們是否遭遇社會衝突,受感染的實驗對象如果有比較高度的社會支持感知,和比較多的擁抱機會,感冒症狀比較不嚴重。

柯恩說:「這意味著,被信任的人擁抱,可能被視為傳達支持的有效方式;增加擁抱頻率,可能是減少壓力帶來不良影響的有效辦法」

如果你還需要任何理由,給那些特別的人來個大大的擁抱,參考一下這個:擁抱也能降低血壓、減少人死亡時和臨死前的恐懼感、強健心臟,和減少孤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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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少女以為愛上富商發現是運匠竟怒告性侵《未成年性交》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少女以為愛上富商發現是運匠竟怒告性侵《未成年性交》

台北市一名少女「小薇」(化名),去年9月透過臉書認識了一名自稱「落魄大老闆」的郭姓計程車司機,雖曾多次翻雲覆雨,但卻在揭穿對方真實身分後怒告「性侵」。
台北地檢署調閱LINE通訊紀錄後發現,小薇不但喊對方老公,還傳裸照給對方,認定為兩情相願,最後以與未成年性交罪起訴郭男。 郭男在去年初見小薇時,謊稱自己是廣告大亨,除了擁有片廠外,還曾接拍知名女星的內衣廣告。但由於自己罹患重病,將不久於世,才會偽裝成計程車司機,躲避仇家追捕。
兩人在認識半年後相約見面,由於郭男出手闊綽,小薇不疑有他,還隨著郭男到台北、新北、基隆等地發生性關係共14次,郭男則以平板拍攝下性愛的過程。期間,小薇曾多次央求郭男帶她去片廠觀看,但皆被郭以其他理由岔開話題,終讓小薇起了疑心,進而疏遠。
今年10月,郭男發現小薇與一名男性出遊,以為她另結新歡,於是以「公開性愛影片」為由威脅見面,小薇赴約後,竟被郭持改造手槍威脅,揚言要與她同歸於盡;害怕的小薇決定告訴父母,這起相差了近40歲的畸戀才水落石出。
由於郭男在應訊時表示自己「未強迫」小薇發生性關係,檢方徵信社調閱兩人LINE通訊紀錄發現,小薇除了喊劉男「老公」外,還曾傳裸照寫道「我在自慰,要高潮了!」等調情訊息,又從性愛影片小薇對鏡頭欲拒還迎,嬌喊「不要拍!」的模樣,判定性侵不成立,但仍依未成年性交、違反槍砲刀藥管制條例、恐嚇等罪名將郭男起訴。
刑法第 227 條 (對未成年人性侵害)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槍砲刀藥管制條例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二、彈藥:指前款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子彈及其他具有殺傷力或破壞性之各類炸彈、爆裂物。
三、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匕首 (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徵信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46 條 (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轉*http://www.detecttw.com/news15.htm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徵信社抓猴未成判退女子百萬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徵信社抓猴未成判退女子百萬

姜姓女子委託徵信社 蒐集丈夫與女同事外遇通姦證據,但徵信社卻未如期完成 外遇調查委託,法院判徵信社需返已收受的100萬元報酬。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姜女的丈夫於婚後多次在女同事住處夜宿不歸,姜女懷疑丈夫與女同事有通姦嫌疑,便委託徵信社蒐集證據。

判決指出,姜女先於民國102年4月22日與徵信社簽約,並交付新台幣5萬元訂金,3天後再交付60萬元。數日後徵信社以姜女丈夫家族勢力龐大,需打通關係為由,要求再增加40萬元費用,總計105萬元。

徵信社收受委任費用後,卻遲無執行委任工作跡象,姜女數次打電話至徵信社追問進度,徵信社員工藉故推拖,要姜女直接打電話給徵信社負責人,結果徵信社負責人又以案件有難度等語敷衍卸責。

直到今年1月20日姜女與丈夫離婚,徵信社仍未執行相關委任工作,姜女要求徵信社退回105萬元,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徵信社敗訴。

法官認為,姜女與徵信社契約中,是希望能達成通姦告訴或離婚訴訟的充分證據,如孤男寡女深夜共處密室、衣衫不整,親暱露骨的行為或通訊等交往過密的事證。而徵信社在姜女離婚前都未完成,契約視同解除,判決徵信社需返還姜女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有錢就是任性」盤點大陸10大流行語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有錢就是任性」盤點大陸10大流行語

「時間都去哪兒了」?時間飛快又是一年將盡。這一年,許多新的網路詞匯「橫衝直撞」進入了大眾視野,媒體盤點2014年中國網路十大流行語,不分排名上榜的包括「有錢,就是任性」、形容無力吐槽的「我也是醉了」、「買買買」等,有令人爆笑、也有讓人飆淚。
揚子晚報報導,除了以上三個熱門流行語外,還包括「且行且珍惜」、含有諷刺意味的「你家裡人知道嗎?」用於調侃與自嘲的「畫面太美我不敢看」。
另外,詼諧形容形象很萌的「萌萌噠」、表達無語與無奈狀態的「現在整個人都不好了」、「我只想安靜地做個美男子」以及「現在問題來了」。
網路流行語掀風潮,媒體更發揮研究精神,找出這些流行語的來源出處。例如「有錢,就是任性」是源自老劉網購保健品的詐騙案;「買買買」是調侃微博紅人王思聰和爸爸王健林的對話;「我也是醉了」可追溯到金庸《笑傲江湖》的令狐大俠;「且行且珍惜」來自馬伊琍回應文章的「出軌門」;「畫面太美我不敢看」出自蔡依林的《布拉格廣場》歌詞;「我只想安靜地做個美男子」是《萬萬沒想到》第二季第一集中,「叫獸易小星」扮演的唐僧掛在嘴邊的口頭禪;還有進階版的網路熱詞,如「萌萌噠」是由「麼麼噠」演變而來,是「該吃藥了」的含義。
甚至有流行語是無厘頭的暴紅,如「你家裡人知道嗎?」起源於一個在網吧看新聞的網友:「你在這這麼土,你家裡人知道嗎?」然後一傳十,十傳百,「你家裡人知道嗎」很快的成了網路熱詞。這句話的發展潛力和可擴展性也給了網友無數吐槽的靈感。
報導還以這些網路流行語造句,例如「學生開寶馬(BMW)送外賣,網友評價:『有錢就是任性』」、「不要煩我,我要安靜地做我的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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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校園對立氛圍…同性戀話題大家有口不敢言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校園對立氛圍…同性戀話題大家有口不敢言

問:校園裡有因同性戀話題而產生的對立氛圍嗎?副校長立場鮮明,有碰到不禮貌的對待嗎?
聶:校園當然有對立氛圍,但我倒沒遇過不禮貌的對待,台灣人民很善良,我知道怎麼保護自己(大笑)。
劉:有同學在課堂上感覺到教授的話讓他很受傷。但不敢申訴,怕一申訴就會有出櫃的問題,讓自己難堪。
問:剛說到校內對立的氛圍,兩位立場不同,有碰過什麼事嗎?
聶:有同學跑來找我跟我說,他不敢在教室公開表達反對多元成家,因為現在整個氛圍是這樣,誰表達反對就會被說太傳統。我覺得我們現在要學習的是,雖然有不一樣的看法,但你可以公開表達,彼此尊重,這才是 「多元」。
劉:同志在校園裡常面對不友善。有次社團在學校擺攤招生,一群男生走過來,指著攤位說「那是什麼東西?」其中有人接口說「就是什麼性別研究社啦」,然後推著其中一名男生說「那是你要去的地方啦」。是訕笑的口氣,嘲諷的意味,笑得很誇張。
問:法案看來是勢必持續推動,一旦立法,副校長如何因應?
聶:如果法令通過,我們還是要接受;但我要問的是,現在的婚姻制度有什麼不好?現在推動的多元家庭,其實不是多元,因為不認同的人沒有被保護,有沒有可能兩個都納入?英國就做到了。
問:請問副校長,同性戀者若碰到感情問題,可以向你求助嗎?
聶:跟我談沒有問題,只要不要邀請我證婚就好。(全場大笑)
劉(低聲笑說):應該不會有同學去找神父吧!
問:有感覺社會現愈來愈開放,同性戀不再像以前一樣受歧視?
劉:我去環島宣導多元成家法案時,碰到的人都還好。但我去一一三○遊行現場拍紀錄片,訪問反對同性婚姻者的看法,愈記錄心情愈差,很多知識分子會用非常多理由阻止兩個人自然相愛這件事,以複雜話術去反對一件單純的事,讓我感覺前面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聶:要雙方面對如何認同不一樣的婚姻觀,一定要學習尊重「不同」,這才是多元。才是要走的方向。
問:法案一旦通過,神父最大的憂慮是什麼?社長你覺得還有什麼不足的?
劉:我覺得現在最沒有問題的是「同性婚姻」這一塊, 其他兩個我抱很大的懷疑。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對台灣人甚至亞洲是新的觀念,還有許多調整空間,需要透過不斷的社會對話。
聶:如法律通過,我們只能接受。如果說憂慮,我們輔大是天主教學校,不希望通過後學生就開始「告」,說你不認同同志婚姻,就去告你。不希望有告的情形。
劉:我也不希望,這樣造成對立沒有意思。徵信社 外遇 外遇調查 徵信社價格 徵信社價錢 婚前徵信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國企老總受賄230萬還賭債 賭友稱其已輸千萬

徵信社專門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國企老總受賄230萬還賭債 賭友稱其已輸千萬

數次赴澳門豪賭,欠下巨額債款,然後交給表兄埋單。廣州市畜牧總公司原總經理聞偉龍此前被控受賄300萬元用於還債,其在庭審中全盤翻供,一問三忘記。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最終認定其受賄230萬元,判刑十二年。
  被賭友供述在澳門輸掉1200萬
  資料顯示,現年47歲的聞偉龍擁有研究生學歷。從普通中學老師轉入政途,42歲當上廣州市畜牧總公司總經理,享受市正局級幹部待遇。
  去年,聞偉龍遭實名舉報而被紀委調查。今年4月,此案在廣州中院開庭,檢方指控他從2000年到2010年,利用擔任廣州市農業局辦公室主任、廣州市畜牧總公司總經理,分管農田改造和廣州市畜牧總公司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後收受其表兄即工程承建商羅某燦(另案處理)多次賄賂,共計300萬元人民幣,這些錢全部用於償還賭債,聞則為羅某燦在工程業務上提供幫助。
  庭審期間,聞偉龍曾全盤翻供,稱遭到「誘供」,導致庭審一度無法順利推進,律師也為他作了無罪辯護。
  花都區芙蓉鎮領導、賭友駱某(另案處理)供述,聞偉龍在澳門賭博輸掉的錢不少於1200萬元,他後來也因為賭債問題與聞偉龍反目。
  聞偉龍則稱,曾遭到駱某侄子的追砍,雙腳受傷,而行兇者沒得到應有處罰,這讓他鬱悶不已,對公正失去了信心,被實名舉報后,他在錄第一份口供就「崩潰」了,違背意願做了有罪供述。
  檢方則指出,聞偉龍和羅某燦的律師曾違規操作,導致二人出現翻供。兩名律師因此被取消了代理權,羅某燦於是不再翻供,但聞偉龍則選擇「堅持」。
  法院僅認定最大一宗指控為受賄
  近日,廣州中院經審查後作出判決, 判決書披露聞偉龍沉迷賭局之後,生活也是一團泥淖。從1999年起,聞偉龍多次到澳門賭錢,與羅某燦、駱某經常出入澳門。
  判決書僅僅認定最大的一宗指控為受賄。即2004年,聞偉龍輸錢后,羅某燦為此賣地大手筆為他還債。在此前後的相當長一段時間里,羅某燦在聞偉龍的幫助下,屢屢中標大工程。這部分供述雖然也存在出入,但可以確認聞偉龍深陷賭桌,受賄還債。根據討債存疑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中院最終認定其受賄230萬元。至於其餘70多萬元的指控,法院認為存在供述矛盾,證據不夠紮實,不予確認。
  法院經查認為,廣州市紀委調查階段以及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階段,聞偉龍多次穩定做有罪供認,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和庭審才翻供,但現有證據鏈已經完整存在,同步錄音錄像顯示對聞偉龍沒有刑訊逼供的情況。因此,中院不採信這些翻供內容和記不清楚的辯解。
  於是,廣州中院沒有認定聞偉龍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決定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沒收個人財產40萬元,並追繳230萬元非法所得。



詳全文 國企老總受賄230萬還賭債 賭友稱其已輸千萬-財經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1204/13573542.html


2014年12月3日 星期三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性騷擾防治法 (民國 98 年 01 月 23 日 修正)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性騷擾防治法 (民國 98 年 01 月 23 日 修正)


申訴及調查程序性騷擾的罰則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制定本法。
有關性騷擾之定義及性騷擾事件之處理及防治,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
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但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除第
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指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本法所稱機關者,指政府機關。
本法所稱部隊者,指國防部所屬軍隊及學校。
本法所稱學校者,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本法所稱機構者,指法人、合夥、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及其他組織。

第 4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 為縣 (市) 政府。

第 5 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下列事項。但涉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一、關於性騷擾防治政策、法規之研擬及審議事項。
二、關於協調、督導及考核各級政府性騷擾防治之執行事項。
三、關於地方主管機關設立性騷擾事件處理程序、咨詢、醫療及服務網絡
之督導事項。
四、關於推展性騷擾防治教育及宣導事項。
五、關於性騷擾防治績效優良之機關、學校、機構、僱用人、團體或個人
之獎勵事項。
六、關於性騷擾事件各項資料之彙整及統計事項。
七、關於性騷擾防治趨勢及有關問題研究之事項。
八、關於性騷擾防治之其他事項。

第 6 條 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設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但涉及各
直轄市、縣 (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直轄市、縣 (市) 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一、關於性騷擾防治政策及法規之擬定事項。
二、關於協調、督導及執行性騷擾防治事項。
三、關於性騷擾爭議案件之調查、調解及移送有關機關事項。
四、關於推展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
五、關於性騷擾事件各項資料之彙整及統計事項。
六、關於性騷擾防治之其他事項。
前項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直轄市市長、縣 (市) 長或副
首長兼任;有關機關高級職員、社會公正人士、民間團體代表、學者、專
家為委員;其中社會公正人士、民間團體代表、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
二分之一;其中女性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其組織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第 二 章 性騷擾之防治與責任
第 7 條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
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前項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
協調處理;其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
為預防與處理性騷擾事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性騷擾防治之準則;其內
容應包括性騷擾防治原則、申訴管道、懲處辦法、教育訓練方案及其他相關措施。

第 8 條 前條所定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定期舉辦或鼓勵所屬人員參
與防治性騷擾之相關教育訓練。

第 9 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
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第 10 條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對於在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偵查或
審理程序中,為申訴、告訴、告發、提起訴訟、作證、提供協助或其他參
與行為之人,不得為不當之差別待遇。
違反前項規定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 11 條 受僱人、機構負責人利用執行職務之便,對他人為性騷擾,依第九條第二
項對被害人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時,雇主、機構應提供適當之協助。
學生、接受教育或訓練之人員於學校、教育或訓練機構接受教育或訓練時
,對他人為性騷擾,依第九條第二項對被害人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時,
學校或教育訓練機構應提供適當之協助。
前二項之規定於機關不適用之。

第 12 條 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
導或記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但經有行為能
力之被害人同意或犯罪偵查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 三 章 申訴及調查程序 
第 13 條 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
,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 (市) 主
管機關提出申訴。
前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應即將該案件移送加害人所
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調查,並予錄案列管;加害人不明或
不知有無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時,應移請事件發生地警
察機關調查。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於申訴或移送到達之日起七日內開
始調查,並應於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當
事人。
前項調查結果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及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逾期未完成調查或當事人不服其調查結
果者,當事人得於期限屆滿或調查結果通知到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直
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當事人逾期提出申訴或再申訴時,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不予受理 。

第 14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受理性騷擾再申訴案件後,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主任委員應於七日內指派委員三人至五人組成調查小組,並推選一人為小
組召集人,進行調查。並依前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辦理。

第 15 條 性騷擾事件已進入偵查或審判程序者,直轄市或縣 (市) 性騷擾防治委員
會認有必要時,得議決於該程序終結前,停止該事件之處理。

第 四 章 調解程序
第 16 條 性騷擾事件雙方當事人得以書面或言詞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
調解;其以言詞申請者,應製作筆錄。
前項申請應表明調解事由及爭議情形。
有關第一項調解案件之管轄、調解案件保密、規定期日不到場之效力、請
求有關機關協助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第 17 條 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支付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或報酬。

第 18 條 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
前項調解書之作成及效力,準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
之規定。

第 19 條 調解不成立者,當事人得向該管地方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申請將調解事
件移送該管司法機關;其第一審裁判費暫免徵收。

第 五 章 罰則 
第 20 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

第 21 條 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
、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第 22 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
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得按次
連續處罰。

第 23 條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為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
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 24 條 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第十二條之物品或採行其他必要之處置。其經通
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
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 六 章 附則
第 26 條 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於性侵害犯罪準用之。
前項行政罰鍰之科處,由性侵害犯罪防治主管機關為之。

第 27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28 條 本法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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