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知名醫院吳姓名醫(59歲)和病患家屬吳姓婦人疑爆婚外情,數度入住五星級飯店,還有露骨對話,如「妳要舔遍我全身嗎」,女方也寄清涼性感照給名醫,女大夫發現2人挑情對話,控告二人妨害家庭,但因沒抓姦在床,檢察官認為無法證明2人通姦,今天不起訴。
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人妻疑夫外遇抓姦 驚見3歲私生女躺床「三人行」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抓姦竟然驚見三人行!新北市一名人妻懷疑丈夫外遇,去年9月她帶著親戚和員警到淡水抓姦,進入房間內除了在垃圾桶發現21團的衛生紙外,竟還發現床上躺著一名3歲女童。追問之下,女童竟是丈夫的私生女,人妻一怒提告通姦;檢方在衛生紙團驗出人夫和小三的DNA,2日將2人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家住高雄市的40歲邵姓男子,2012年前便和大陸籍的37歲李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隔年5月生下1名女童。邵妻查覺到丈夫疑似有外遇,去年9月趁丈夫和李女一同到新北市淡水遊玩時,揪了大批親友北上前往抓姦。邵男一度不願開門,直到警方到場,邵男才願意將門打開。
親友團進入房間後,發現垃圾桶內有21團衛生紙團,並還發現床上有一名3歲女童,經過追問之後,邵男和李女才坦承是他們兩人所生。邵妻一怒之下憤而對兩人提告通姦,但邵男在偵訊時卻辯稱,妻子早在當年就已知情,現在提告已超過6個月的追溯期;邵男和李女也否認當天有發生性關係。
邵妻則反駁根本不知道丈夫和李女有外遇,直到當天抓姦才知道他們有私生女;檢方事後將21團衛生紙送驗,其中有1團同時驗出有邵男的精液和李女的DNA,邵男一度還大喊「怎麼可能!」由於邵男無法證明妻子早知他外遇,加上親子鑑定後確認女童確實是他和李女所生,檢方認定犯行明確,2日依通姦罪起訴。
原文網址: 人妻疑夫外遇抓姦 驚見3歲私生女躺床「三人行」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02/656145.htm#ixzz4D2h9Ll00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妻稱通靈抓姦 丈夫苦不堪言法院判離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透過楊姓女子的介紹,認識中國籍余姓女子,2天後就結婚,卻沒想到余女來到台灣後,竟自稱「神明護體、可以神通」,讓她見到陳男與楊女等多位女子性交,害得陳男在親友面前丟臉,楊女與丈夫鬧離婚,陳男訴請離婚,一審法官卻認為是環境差異造成的衝突,判決陳男敗訴,二審法官卻認為余女言行,已逾越一般夫妻能容忍的程度,判決陳男勝訴,雙方離婚。
判決書指出,陳男指控說,2013年3月他透過嫁到台灣的中國籍楊女介紹而認識余女,2天後結婚,婚後余女性情大變,自稱「神明護體、可以神通」,透過神通見到他跟楊女等女人性交,還煞有其事到處講,害他在親友面前抬不起頭,另外,余女脾氣暴躁,動輒辱罵他與前妻的女兒,污衊女兒每天帶不一樣的男人回來睡,對婆婆更是不敬,另外,余女見到他與前妻的女兒,竟以「鬼」稱呼,還把鈴鐺掛在房間,煮湯要加中國帶來的符咒,他無法繼續與余女一起生活,聲請法院判決離婚。
余女否認罵人與造謠等行為,她解釋說,在房間掛從觀音廟拿回來的鈴鐺,是防止清晨鳥兒飛到窗前叫聲吵人,她從未在飯菜下符咒,家庭失和主因,是陳男的大女兒離婚返回家住,彼此細故爭執,聲請法院駁回離婚之訴。
楊女作證說,余女宣稱神明指示,陳男與她常「開房間」,害得丈夫跟她鬧離婚,婚姻差點被毀了,她氣得跑回中國娘家;楊女的丈夫也作證說,老婆回娘家後,余女來打麻將,又說身上有觀音可洞悉一切,楊女沒有回娘家,而是跑去跟陳男上床,他氣得差點病發死掉,余女「簡直不可理喻」。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雙方因生活環境差異大而調適不佳,仍可繼續婚姻生活,判決陳男敗訴,陳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余女自稱有神通,能看見丈夫陳男與其他女人性交等行為,已逾越一般夫妻能忍受的程度,危及婚姻關係維繫,據此改判余女敗訴,雙方離婚,全案能上訴。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妻上門抓姦失敗反判2月 富商:和女員工僅房東房客關係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48歲黃姓家具行富商,2010年和陳姓女員工發生婚外情,被黃姓妻子抓姦在床,各判2個月並賠償50萬,兩人2012年分居,不過2014年家具行員工爆料,他買了房子養小三,黃妻氣得進門抓姦,他辯稱,「女員工只是房客。」最後黃妻卻因入侵住宅和妨礙自由等罪,判刑2個月,易科罰金6萬。
黃姓富商和黃妻結婚後育有2子,2010年和陳姓女員工發生婚外情,還把人帶回老家嘿咻,全裸時被抓姦在床,並坦承有3次性關係,當時法院判他們各兩個月,並要賠50萬慰問金給黃妻;2012年兩人分居後,他在外買房子和陳女同住,陳女在公司還自稱是老闆娘,態度高傲,內部員工看不下去,向黃妻爆料。
黃妻氣得帶警察上門抓姦,雙方發生扭打衝突,不過當時並沒有兩人婚外情的證據,黃男後來還向檢警說,「和陳女只是房東和房客關係,有打5年契約,而且期限可以無限延長。」最後法官判決,抓姦證據不足,黃妻則被依照妨害自由及入侵住宅,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6萬。
原文網址: 妻上門抓姦失敗反判2月 富商:和女員工僅房東房客關係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25/686672.htm#ixzz4D2gR4yyQ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女友車上與人啪啪啪! 男友抓姦實錄
美國有一群熱血青年,專門接受為情所困的民眾委託,只要懷疑另一半有「出軌」就幫忙抓姦,並把過程全部po在網路上,其中有些情節相當誇張,引發網友討論。網友Ho super的YouTube頻道上有部影片「(SuperHo翻譯)超誇張抓姦第2彈 當男友及時趕到現場時看見的卻是...」,有位與女友交往一年的男子,懷疑他女友在偷吃,因為女友只要聊天就會一直「提到某位男人」,讓他感覺相當不舒服、懷疑女友偷吃。這群熱血青年接受委託後,在女友住家外面埋伏跟監,果真看到有輛凱迪拉克黑頭休旅車出現、並把委託人的女友接走。這時跟監小組立即出動,不僅拍到委託人女友跟「口中的他」牽手逛街看電影,到了晚上車子還開到杳無人煙的死巷後,車子便開始「陣陣晃動」,這時委託人也趕抵現場,直接上車拍打,結果看到了是「女友穿著丁字褲跨坐在男子身上」。此景讓委託人徹底惱怒,不斷拍打車門要求男子下車,結果這名男子把委託人女友推下車後立即把門關上,並趕緊落跑,委託人看到衣衫不整的女友立即破口大罵,並要求「快把你那推垃圾搬離我家」後離去。(葉國吏/綜合報導)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陌生女穿內褲躺在床 人妻抓姦反被告
抓姦太激動反吃官司。《蘋果》報導,莊姓人妻(35歲),與從事建築包工的丈夫(36歲)育有一對兒女,由於莊女察覺丈夫異狀,懷疑他在外偷腥,去年9月4日告訴丈夫要回娘家,丈夫當晚就把昔日國中同學黃女帶回家過夜,隔天早上將她留在家裡獨自去上班;而莊女在接近中午時,帶警察回家抓姦,當場發現黃女僅著內褲、無袖背心躺在臥室床上。莊女氣得火冒三丈,顧不得警員在場,左手拉扯黃女頭髮、出右拳打傷黃女頭部,再猛踹黃女腳部,抓住其胸前衣服不放,怒問:「妳在我家裡幹什麼?你們幹了什麼好事?」警員見狀趕緊上前拉開二人。事後,莊女對丈夫和黃女提告通姦(事後撤回對丈夫告訴),黃女亦控莊女傷害。黃女向檢警否認是小三,供稱自己的專長是會計,莊女丈夫邀她回家幫忙處理帳務;莊女丈夫也稱黃女做帳太晚,擔心她深夜返家發生危險,才留她在家裡過夜,翌日他獨自去工地上班,二人矢口否認發生性關係。由於現場沒發現莊女丈夫及黃女的通姦證據,桃園地檢署昨予以不起訴處分,反而是莊女當著警員面前出手毆打黃女,不僅有人證,黃女亦檢附驗傷單證明自己被打傷,莊女被依傷害罪嫌起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抓姦法律諮詢
抓姦法律諮詢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徵信社沒拍到重點…妻報警抓姦還是不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已婚廖姓男子愛上大他1歲的劉姓女子,為了追求劉女,他不僅搬進劉女住處同居,還向女兒自白說:「我想要跟她(指劉女)在一起」,氣得廖妻報警抓姦,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台北地檢署調查,廖男雖被徵信社拍下與劉女出遊的照片,但僅能證明2人曾交往且關係非淺,無法證明2人有性交等通姦情事,所以將2人不起訴。
前年11月至去年3月間,40多歲廖男疑因婚姻不美滿,在友人介紹下,對大他1歲的劉女展開追求,起初劉女不知道他已有家室,點頭同意交往後,讓他搬進其住處同住,後來卻被廖妻上門抓姦。
廖妻指控,前年11月時,她曾找丈夫及劉女談判,當時劉女自白曾墮胎,不僅如此,丈夫還曾當面跟女兒說,想要跟劉女在一起;此外,徵信社曾拍下2人同遊的親密照片,且去年3月時,她曾報警去劉女住處抓姦,當時劉女僅穿睡衣,跑到廁所躲起來。
廖男應訊時則承認想追求劉女,但劉女並未答應,從未與劉女發生性關係;劉女則指廖男想追她,但後來她發現廖男已有家室,就叫廖男不要再來找她,與廖男之間只是普通朋友,沒有發生性關係。
檢方勘查廖妻提出的徵信社照片、廖男與劉女之間的LINE對話紀錄,並傳喚廖男女兒作證,認為廖男與劉女之間曾交往,且關係非淺;但清查廖妻所指控劉女曾墮胎的時間點,調閱劉女的病歷資料及健保紀錄,均沒查到懷孕或墮胎的紀錄,考量沒其他事證可證明2人曾發生性關係,所以認定罪證不足。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名醫戀人妻 沒抓姦在床不起訴
國內耳鼻喉科吳姓名醫,和小病患家屬吳姓婦人疑爆婚外情,數度入住五星級飯店,還有露骨對話、互傳裸照,女夫控告通姦,因欠缺抓姦在床證據,檢察官昨天不起訴。
吳婦丈夫指控,去年1月至7月間,發現妻子與吳男互傳裸照,並多次同住台北、宜蘭、台中五星級飯店或溫泉旅館,懷疑兩人有多次性行為,且兩人對話極為鹹濕,如「我現在回味跟妳做的感覺」等。
檢方偵辦時,吳婦否認與吳男發生關係,辯稱只是單純的醫病關係,僅曾同住台中溫泉旅館,但未發生性關係;吳姓名醫也表示,與吳婦同宿一張大床,但沒有脫軌行為,當天吳女是電子耳活動主持人,兩人僅止於討論活動內容。
檢方指出,從二人簡訊交談及同房,可認定有相當情誼,且超越普通朋友,但吳婦丈夫只有簡訊資料,沒有抓姦在床證據,無法證明兩人確實發生性關係,以證據不足不起訴。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超尷尬!人妻貪戀小鮮肉 「警察抓姦」自家人
新北市一位已婚人妻與丈夫同為警察,因感情不睦,人妻獨自在外租屋生活,竟讓與她同分局小10歲的年輕男警有機可乘。女警與小鮮肉男警發生不倫戀,惹來流言蜚語,長官勸導無效,兩人照樣愛得火熱,月前女警丈夫報警捉姦,不倫戀竟成警察抓警察的尷尬戲碼,女警與丈夫也因此離婚、小鮮肉賠償200萬元遮羞費,不倫戀兩人也被記過,得不償失。
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出軌的人妻女警(32歲)2年前調派新北市某分局偵查隊工作,與在保大服務的警員丈夫(32歲)結婚3年,育1子,平日工作認真,獲186次嘉獎、4支小功。小鮮肉男警(22歲)在分局旁的派出所服務,從警資歷約2年,累計92次嘉獎、1次小功。警方表示,人妻女警與員警丈夫感情早已不睦,獨自在警局附近租小套房,去年9月與小鮮肉男警因業務接觸,漸生情愫。同仁說,男警三不五時到辦公室找女警聊天,剛開始沒有太在意,後來因男警頻頻送餐、送飲料,甚至在女警加班時,留在辦公室旁的交誼廳看電視等女警下班,戀情自然就瞞不住了。
去年10月,警局督察單位得知兩人曖昧,曾派員開車跟監調查,男警騎車載著女警,可能發現有人跟蹤,送女方回家後並未有進一步動作,男警當時否認偷情,督察單位也查無實證,仍私下告誡男警:「學姊已婚,要好自為之!」2人的曖昧行為傳到人妻女警的丈夫耳裡,又因女警開始常深夜不歸,所以員警丈夫便委託徵信社調查自己的妻子,不料某一晚徵信社告知員警丈夫,小鮮肉男警在人妻女警的租屋處過夜,員警丈夫一怒之下報警,接獲報案的警察趕到現場時,只見人妻女警與小鮮肉男警都衣衫不整,當場傻眼,結巴詢問:「學長、學姊,你們怎麼在這裡?」還為此請示上級。
當晚就和妻子商討離婚,丈夫同意支付孩子二十歲前的教育費,女方爽快簽字離婚,小鮮肉男警則答應付女警丈夫200萬元遮羞費。新北市警局指出,女警與男警發生不倫戀,已觸犯「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規定,各記過一次,並列教育輔導對象。因分局當初自行調查舉報,主管無須負連帶責任,另女警與丈夫已離婚,可自由選擇交往對象,無須調整兩人職務。
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出軌的人妻女警(32歲)2年前調派新北市某分局偵查隊工作,與在保大服務的警員丈夫(32歲)結婚3年,育1子,平日工作認真,獲186次嘉獎、4支小功。小鮮肉男警(22歲)在分局旁的派出所服務,從警資歷約2年,累計92次嘉獎、1次小功。警方表示,人妻女警與員警丈夫感情早已不睦,獨自在警局附近租小套房,去年9月與小鮮肉男警因業務接觸,漸生情愫。同仁說,男警三不五時到辦公室找女警聊天,剛開始沒有太在意,後來因男警頻頻送餐、送飲料,甚至在女警加班時,留在辦公室旁的交誼廳看電視等女警下班,戀情自然就瞞不住了。
去年10月,警局督察單位得知兩人曖昧,曾派員開車跟監調查,男警騎車載著女警,可能發現有人跟蹤,送女方回家後並未有進一步動作,男警當時否認偷情,督察單位也查無實證,仍私下告誡男警:「學姊已婚,要好自為之!」2人的曖昧行為傳到人妻女警的丈夫耳裡,又因女警開始常深夜不歸,所以員警丈夫便委託徵信社調查自己的妻子,不料某一晚徵信社告知員警丈夫,小鮮肉男警在人妻女警的租屋處過夜,員警丈夫一怒之下報警,接獲報案的警察趕到現場時,只見人妻女警與小鮮肉男警都衣衫不整,當場傻眼,結巴詢問:「學長、學姊,你們怎麼在這裡?」還為此請示上級。
當晚就和妻子商討離婚,丈夫同意支付孩子二十歲前的教育費,女方爽快簽字離婚,小鮮肉男警則答應付女警丈夫200萬元遮羞費。新北市警局指出,女警與男警發生不倫戀,已觸犯「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規定,各記過一次,並列教育輔導對象。因分局當初自行調查舉報,主管無須負連帶責任,另女警與丈夫已離婚,可自由選擇交往對象,無須調整兩人職務。
徵信調查-外遇抓姦-尋人查址Life 貪污醫養小三 元配扮柯南抓姦
情境證據推斷 法官判通姦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涉採購案收賄被判刑的某部立醫院李姓醫師,在外金屋藏嬌,「小三」劉姓女護理師還為他產下1子,小孩都6歲了,結褵40年的髮妻卻被蒙在鼓裡,直到勞委會(已改制為勞動部)一封「廢止李醫師聘雇外籍看護工」信件,李妻起疑扮起柯南,跟蹤丈夫到豐原區某社區,還技巧地套了社區警衛的話,才發現另有一名「李太太」,憤而提起民、刑告訴。
雖然被告2人堅持不進行親子鑑定,法官仍以李妻提供先生出入劉女住處等的間接證據,以情境證據推斷確有通姦和相姦行為;刑事部分,李醫師與劉女依妨害家庭各判5月徒刑,民事部分2人應賠償李妻50萬元。
沒請看護 收到廢止公文
李男90年擔任某公立療養院長期間,涉採購案收賄,103年間被控涉入醫院採購弊案,被桃園地院依貪污罪判刑3年半。
判決指出,李男說,與劉女是在89年間因同事關係認識,絕無婚外情,劉女95年到東南亞旅遊與「小曾」一夜情,96年4月產下一子,由於找不到小曾,劉女認為孩子缺乏父愛不妥,他基於雙方是同事,經常探望,小孩與他投緣,才收為乾兒子,小孩也一直認定為父親。
李妻說,她在102年6月收到勞委會的信,內容是要廢止李男聘雇外籍看護工,她家沒雇人看護,難道先生另外有家?某日李男下班,她一路跟蹤,來到豐原區一處社區大樓,李的車直接開進地下室,她等到半夜都不見人離開,翌日請朋友代為訪友,探查李男去的樓層,發現房產所有人是劉女。翌日到該社區,假意跟警衛說要寄長春月刊給李醫師,警衛還稱呼劉女為「李太太」,進一步問警衛,得知劉女有名6歲兒子。
起疑跟蹤 發現另一個家
李男女兒也證實,她回國與父親同住約1個月,曾看到父親手機螢幕有男嬰照片,父親搶回手機都不說話,又看到手機簡訊有女子傳「兒子又在肚子裡踢我了」,她堅信父親已另組家庭。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