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耳鼻喉科吳姓名醫,和小病患家屬吳姓婦人疑爆婚外情,數度入住五星級飯店,還有露骨對話、互傳裸照,女夫控告通姦,因欠缺抓姦在床證據,檢察官昨天不起訴。
吳婦丈夫指控,去年1月至7月間,發現妻子與吳男互傳裸照,並多次同住台北、宜蘭、台中五星級飯店或溫泉旅館,懷疑兩人有多次性行為,且兩人對話極為鹹濕,如「我現在回味跟妳做的感覺」等。
檢方偵辦時,吳婦否認與吳男發生關係,辯稱只是單純的醫病關係,僅曾同住台中溫泉旅館,但未發生性關係;吳姓名醫也表示,與吳婦同宿一張大床,但沒有脫軌行為,當天吳女是電子耳活動主持人,兩人僅止於討論活動內容。
檢方指出,從二人簡訊交談及同房,可認定有相當情誼,且超越普通朋友,但吳婦丈夫只有簡訊資料,沒有抓姦在床證據,無法證明兩人確實發生性關係,以證據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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