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從中國嫁來台灣的靳姓女子,原本在新北市板橋區賣童裝,前年透過聊天軟體微信(WeChat)結識吳姓男子,卻隱瞞已婚身分並交往,再以向他人頂讓攤位為由借款25萬,事後被害者得知靳女已婚要求還款被拒因而提告,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靳4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靳女於92年結婚,至案發時仍是已婚身分,前年3月透過微信結識吳男後交往,刻意隱瞞已婚,雙方以「老公、老婆」相稱,被害人誤信有可能共組家庭,交往2個月後,靳女開口借錢,吳還拿車輛作為擔保向他人貸款25萬元。
法院審理時,靳女辯稱,起初確實沒有告知已婚身分,自己也沒有想跟對方結婚,是以婚外情心態交往,且吳男有大腸癌的體質,她怕講了對方會病發,等吳男做完體檢,確認沒有罹患大腸癌後,才坦承已婚身分,事後吳因沒得病很高興,加上她有予以照顧,心甘情願贈25萬,但分手後,吳開口討錢,她不能認同拒絕,對方才提告。
不過,吳男明確指出,他借錢時不知對方已婚,若早知此事根本不會借錢;由於對話記錄可看出吳得知對方已婚後,十分介意,並非「欣然接受」,且靳女說法不斷更改,合議庭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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